依照中心一号文件和《湖南省农业乡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速执行农机推行服务“331”机制的告诉》(湘农联﹝2020﹞104号)、《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章县水稻插秧机和有序抛秧机县级累加补助及水稻机插(机抛)秧作业补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告诉》精力,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对全县范围内对农机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安排、农机作业大户等进行了遴选,产生了开始成果,现将有关状况公示如下:
二、遴选的程序:由具有遴选条件的作业服务主体向县农机业务中心提出申请,由县农机业务中心在补助总限额内确认作业服务主体及使命。
为保证遴选作业的公正性,诚邀社会各界对以上开始遴选成果进行监督,如有不同定见,请在规则时间内反应至宜章县农机业务中心。